居民饮用水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2022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 “关于批准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正式批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也就意味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将予以废止,新标准将于2023年4月1日实施。
新标准与旧标准有什么区别?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起草单位相较GB 5749-2006来说,标准内容的制定更加全面、更加严格、更加权威。
1、指标数量的调整
水质指标由GB 5749—2006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其中:
增加了4项指标,包括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
删除了 13项指标,包括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 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
2、指标限值的调整
调整了8项指标的限值,单位mg/L,包括:
3、指标名称的调整
修改了2项指标的名称,包括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名称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氮(以N计)名称修改为氨(以N计)。
4、删除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
统筹考虑现阶段我国城乡的饮用水水质状况,删除了GB 5749—2006中表 4“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过渡性要求。同时结合现阶段我国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现状,因水源与净水技术限制时对菌落总数、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和浑浊度等4项指标保留了过渡性要求。
我国居民饮用水卫生现状
近年来,工农业发展迅速,城乡工矿企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水体污染愈发严重,其中无机物,如砷、铅、汞等,有机物,如有机磷、有机氯、酯类化合物、胺、苯等对人体健康具有较大影响。一方面,工业污水污染、输送自来水设施的二次污染和新型供水卫生问题(如管道污染等),导致水中砷、铅、铜、铬、镉等重金属含量升高;另一方面,高砷水、高氟水与介水传染病为当前农村某些地区亟待解决的饮水问题。
饮用水中常见的几种污染物
颗粒物
水中悬浮物颗粒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水体浊度的高低,更是直接影响到水质品质的好坏。饮用经过处理不含有颗粒物的饮用水能够减少许多疾病的风险。但是往往自来水在出厂运输过程中会携带许多颗粒物,造成二次污染。
有机物
近年来水的有机污染日渐严重,水中有机物质逐渐在饮用水中被检测出来,有机物指标近年来被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受到广泛关注。
氯消毒副产物
氯消毒作为目前我国*常见的自来水消毒方式,由于其价格便宜、杀毒效果好、杀菌持续时间长等优点被广泛利用。然而氯气在消毒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消毒副产物。有研究发现,自来水消毒工艺产生的消毒副产物会随着投加氯的量呈现线性增加。
重金属
随着工业发展,越来越多的重金属被人们开采并利用,同时造成含有各种重金属的工业废液流入到水体中,使水体中的重金属污染越来越严重。人体饮用含有重金属离子的水后会发生头痛、乏力、关节疼痛等现象。饮用水中常见的重金属有铁、锰、铜、汞、铬、砷等重金属。
无机污染物
水中含有的酸、碱、盐等无机物产生的污染在饮用水中也十分常见,无机污染物主要来自于工业、农业等行业。人体饮用过量的含氟水后会导致人体代谢紊乱,产生氟斑牙和氟骨症等病症。
随着分析手段的进步,各种有毒物质在水中被检测出来。我国对饮用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重视,水质标准中*初的 16 项检测标准增加到了如今新标准中的98项(新分类基本项目42项、扩展项目56项)。但是全国目前仍有相当多人饮用污染物超标的水,因此饮用水的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新标准下,要如何应对我国饮用水卫生问题
面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企业也在结合自身产品的供应链管理情况,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因此,自来水及饮用水厂商想要保证水质卫生安全,必须不断调整工艺,符合新的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对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要求在向大型集中供水水质标准靠拢,变得更加严格和规范。